有新规不执行 扬言起诉省交通局
河北公安交管网12月7日刊文说明,河北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就河北省道路车辆救援服务费进行规范。故障事故车辆按不同的车型、吨位,收取拖车费,客、货车最低基价为300元/车次,最高为700元/车次。
获知这一新规的刘胜春感觉自己的事情有了解决希望。刘胜春给通远清障有限公司打了电话,协商是否能按照该标准执行。对方给他的回复却让他感觉不可思议。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有那新政策不管用,我们正准备起诉河北省交管局,他那标准定得太低!”
从事发到现在,近半年的时间过去了,刘胜春的事情一直没能解决。刘胜春说,3月份买的车,6月就出了事,但现在光为了跑易县处理这件事情,各种费用就花了将近2万元,“车是我和一个朋友贷款、借钱买的,一下子要这么多钱,生活真没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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