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日报讯(记者李开 通讯员黄鹏)从11月25日起,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目前,已查处酒驾20起,查处工程运输车违法234起,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39起。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持续到12月31日结束。交警部门将在城区餐饮、娱乐场所集中及有民俗活动村镇的主要沿路设点布控,抽查等候交通信号灯的过往车辆,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能采取的走小路兜圈、驾车闯卡、弃车逃逸、找关系说情等逃避、躲避检查的情况,并每周不少于两次统一行动。
交警部门还将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整治相结合,联合有关部门,监督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行“违法不出门”责任制,坚决杜绝并重点查处报废车、拼装车、套牌车、无牌车和非法改装、加长、加高、加宽栏板、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身反光标识不达标以及其他车辆安全隐患等问题,对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期间的驾驶人,坚决停驶。
此外,我市还加大联合执法和违法抄报力度。凡工程运输车发生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存在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50%以上、超载运输、不按规定装载、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同一违法行为被查处两次以上的,由有关部门收回该车的建筑渣土运输许可;对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以及有超速5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行驶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依法处罚并通报运输企业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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