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白增安)日前,记者从邯郸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今年底还未就业又属于困难家庭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据介绍,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认定为困难家庭: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父母双方失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单亲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由户籍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障中心受理,发放标准按照市和各县(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计发。相对应的标准为:市本级和邯郸县、磁县、武安市630元/月,一般县576元/月,贫困县522元/月,最长可领取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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