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廊坊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庞永力 实习记者王倩、辛春槿)11月20日,廊坊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公告:从11月21日起,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自21日凌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11月21日至22日,廊坊市交警部门再次实施机动车限行规定。
11月22日,记者致电廊坊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廊坊市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21日限行尾号为5和0,22日限行尾号为1和6,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23日、24日因为是周六、周日,不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此次限行尾号与北京同步,也方便廊坊车辆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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