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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供暖答疑:认为温度不达标可以打电话投诉

2013-11-07 08:26:46 来源:燕赵晚报

    供暖期间,总会有部分市民反映,称自己家室内温度没能达标,但却苦于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投诉。对此,昨天,记者采访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获悉,各区及辖区内办事处,以及各供热企业都设有投诉热线电话,市民到时可以拨打相应的电话。

    认为温度不达标,可电话投诉

    市民咨询:如果室内温度不达标,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记者调查:刘先生住在市区东南部某小区,他说自己家里每年倒是有暖气,只不过总感觉屋里冷,室内温度也就15℃左右。“这种情况维持好几年了。”刘先生说,他就想问问如果今年暖气温度再不达标,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诉?

    部门答复:市供热管理中心人员介绍,市供热管理中心、各区政府供热办、辖区各办事处、各供热公司都将开通供热投诉电话,并将在供暖前向社会公布。

    众美城B区供暖问题正在协调

    市民咨询:众美城B区去年交的房,今年是否可以供暖?

    记者调查:赵先生在众美城B区买了一套房子,去年10月份交的房,但没有供暖。今年,他和部分业主已经入住,但入住率不太高。前几天,他去物业公司询问今冬能否供暖,但物业公司表示不能确定。

    部门答复:河北三友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小区属于污水源热泵供热方式,目前供热管网等已经铺设完毕,具备供热条件,他们准备给该小区供暖,目前正与开发商积极协调。

    老年公寓采暖费价格与民用相同

    市民询问:老年公寓按人头收取暖气费,我觉得不合理。

    记者调查:一位女士打来电话说,她的父亲住在市区某老年公寓。前几天,她接到老年公寓通知,要求交采暖费。这位女士说,老年公寓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要按人头收采暖费,“我觉得不合理”。

    部门答复: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答复说,老年公寓的采暖费价格与民用相同,也就是说采暖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公摊面积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摊面积不得收取采暖费。

    □记者 冯月静 崔虹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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