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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第一年不住取暖费也得全交 市供热中心回应

2013-11-04 09:14:08 来源:燕赵晚报

    □文/图 社区记者 杜慧

    按规定,空置房采取有效措施后,可申请缴纳20%的热损费。可要是房子今年刚交钥匙,恰逢小区第一个采暖期,即便业主提出对空置房采取有效措施,可仍被要求缴全额取暖费,这令亚龙花园、翰林怡园、熙园小区等一些新建小区的业主颇为不解,求助记者“帮打听”。

    张先生今年9月拿到了新房钥匙,交钥匙时,物业顺道收取了今冬取暖费2000多元。可如今,他家还未装修,由于这套房子是将来留给儿子结婚用的婚房,将会长期空置,便向物业提出申请空置房,要求其退还多收的80%的取暖费,结果被拒,理由是这一规定不执行。

    “空置房不是可以申请20%热损吗?我们小区咋不执行呢?”他颇为不解。

    翰林怡园的业主王女士也正在为此事纠结,这套新房今年3月交工,房子装修好一直闲置着。前不久,物业向小区业主群发短信,催缴今冬采暖费,大致内容是:“接供热公司通知,新建住宅质保期内第一年全额缴纳采暖费,不申请空置房,请业主到物业室缴费,否则将视为放弃今后采暖。”收到短信后,一些业主议论纷纷,“难道真有这个规定吗?为啥新房不能申请空置房?”王女士想弄个明白。此外,熙园小区的李女士也心存疑惑,新房真得不能申请空置房吗?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石家庄市供热中心,一位相关负责人答复说,新房刚纳入供暖管网,供暖设施还是第一次投入使用,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只有整体运行,才知道问题所在。因此,小区供暖设施运行第一年,房子不管是否空置,业主都要全额缴纳取暖费。“他说,小区供暖设施运行一年后,到了第二个采暖季,空置房业主就可以申请缴纳20%的热损费。

    如果物业不执行空置房20%热损的规定,业主可向各区供热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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