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物业一霸到底,有的愿与业委会对话
业主:物业费和取暖费根本就是两码事啊
律师:物业可拒代收,但影响不了供暖合同
■某小区物业供暖收费通知。
供暖进行时
距离正式供暖还有整整20天时间,这一话题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本报热线连日来也接到不少读者反映的“供暖问题”,从暖气费“捆绑”物业费,到空置房热损收费不合理;从暖气费被私自涨价,到期盼纳入集中供暖……这些民生问题时刻考问着物业、业主、供暖企业……
今日起,本报特开辟“供暖进行时”专栏,如果您遇到供暖问题,或对供暖有建议和期待……欢迎您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399,您所关注的就是我们关注的,我们将与您共同面对供暖考验。
□文/图 社区记者杜慧、卞静
“想交取暖费,物业要求必须先交物业费。”有些业主反映,在供暖季该交纳取暖费时,都遭遇过物业公司这种“无法让人理解”的规定。业主们认为,物业费和取暖费,根本就是两码事,怎么能“捆绑”在一起呢?
现象一:不交物业费拒收暖气费——“善意”提醒
张先生去年入住中山华府百合院,作为回迁户,第一年免交物业费和暖气费。马上就要供暖了,前不久,他到物业交暖气费,被告知得先把今年欠缴的物业费补齐。“如果不交物业费就不收暖气费,这不是捆绑收费吗?”张先生担心今年“被”挨冻。但他说,之所以不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
24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入口处张贴有石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我们小区物业费1.2元/平方米,我认为价格太高!”听闻记者采访,几位业主说,小区内没车棚,自行车乱停乱放,小区便道太窄,房子面积还“缩水”。更有业主拿对面小区物业费做对比,“对面小区8角,我们为啥1.2元?”因有诸多不满,有业主没交今年物业费。
物业答复:物业一位负责人说,并不存在捆绑收费的现象。业主所说的捆绑收费,只是业主向物业交暖气费时,工作人员善意地提醒业主尽快将欠费补齐。
【责任编辑:金卫卫】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