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0月18日讯(记者张娜)为深入推进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管作用,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石家庄市政府将在全市聘任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1000名。其中:市内五区各聘任35名;高新区30名、正定新区20名、循环化工园区10名;17个县(市)各聘任45名。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者均可报名。
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要求办理聘任手续,建立义务监督员档案。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工作属于环保公益事业,无报酬,各县(市)、区大气办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义务监督员可予以适当表彰、奖励。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继续聘任。
石家庄市政府要求,各地务必在10月20日前完成监督员聘任工作,并根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名单格式,登记造册报石家庄市大气办备案。
据悉,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在石家庄市大气办统一指导下行使环境监督职权,主要职责有:监督并报告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重点加强对石家庄市100家公开承诺企业的监督;认真学习环保政策法规,积极了解所在区域环境保护情况,尽快掌握环保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和政府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向群众宣传环保工作成果,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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