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记者从有关渠道联系到一位曾经从范某药房购买过狂犬疫苗的村民高某,高某告诉记者,前一段时间,她家的狗将邻居孩子咬伤了,她带着邻居孩子在范某处花费了260元钱购买了5支狂犬疫苗,当时,范某也没有告诉她,还应该给孩子注射血清。
此外,记者试图联系新坡镇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以求了解此案的详细处置情况。但办案民警均以工作繁忙或身体不适,同记者玩起“躲猫猫”。 还有,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后,峰峰卫生防疫部门对有关区域进行了消毒处理。而本报人员最初向其提出采访要求时,对方却以种种理由并未予以配合。
质疑:少年之死谁之责?
经调查,疑似向小江销售狂犬疫苗的林坦药房又名“河北多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磁县景德大药房”。采访中,多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齐副经理对记者说:“多邦公司没有经营狂犬疫苗的资格,从没有进过狂犬疫苗,也没有批发、零售狂犬疫苗的业务。因此,林坦药房也没有经营狂犬疫苗的资格。”
磁县疾控中心计免科王科长表示,除乡镇卫生院外,磁县任何药房都没有经营狂犬疫苗的资格。疾控中心有关人士说:“虽说药房没有卖疫苗的资格,但因为卖疫苗有利可图,不排除个别药房利用非正常渠道弄来一些疫苗偷偷地卖。”
显然,林坦药房没有资格售卖狂犬疫苗,但是,注射在小江身上的狂犬疫苗从何而来?一方绝对肯定,另一方坚决否认,各方说法不一,还原起来显得颇有难度。
不过,我们有必要追问:那支“狂犬疫苗”究竟是真是假?来自何处?而结果,截至目前,尚有待于磁县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燕赵都市网驻邯郸记者邢云 实习记者杨思华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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