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举报违规收费
今年1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道路停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取消各区城管局停车收费中心,将现有人员并入各区城管局执法队伍。对原各区停车收费中心负责的道路公共停车场,一律收回经营权。
同时,要建立新的道路停车场经营模式,由市交管委牵头,市城管委、市交管局共同负责。
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选择有资质的企业对石市道路公共停车场进行统一经营,拍卖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目前属于过渡时期,新的停车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城管部门都将按照这一规定进行管理。”
城管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员介绍,市民可以对停车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道路停车场收费人员不按规定统一着装、不出具收费票据或超过政府指导价收取停车费的,市民可拨打12319进行举报。
■文/本报记者张明昊
■摄/本报记者王勇博
【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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