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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12层以下新建住宅将用上太阳能热水

2013-08-21 09:25:54 来源:燕赵晚报

    强力推行供热计量改革

    对我省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将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3年底,我省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2014年、2015年分别达到40%、50%以上。2013年底,县级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15%以上。2014年、2015年分别达到20%、25%以上。完善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2013年9月底前,各设区市全部出台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并在2013年采暖期逐步扩大实行范围。

    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

    省住建厅要求在12层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基础上,抓好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1.55亿平方米,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0%以上,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

    2015年前全省建立住宅产业化标准体系,推广应用4类产业化住宅结构体系、6类预制部品,以及住宅全装修及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2015年前,各设区市力争建成一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各市建成一个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各设区市每年选择1-2个住宅项目,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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