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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机场调整《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申办条件

2013-08-19 11:29: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8月19日讯(通讯员张毓 记者张娜)笔者从石家庄机场了解到,即日起,机场调整了旅客《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的申办条件,旅客凭工作证和介绍信也能进行申办,临时证明的有效期由1-7天增加为7-15天。若乘客相关乘机证件遗失,可以前往石家庄机场候机楼2楼派出所办理临时乘机证明,只要有出港航班,提前一个半小时均能办理。

    据介绍,具备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过期的身份证、护照、过期的《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工作证、介绍信以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之一者,可以申办《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如无法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的,旅客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户籍亲属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现役军人如果办理临时乘机证明需要提供单位保卫或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此外,对安检中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旅客;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旅客;非申办旅客本人;根据申办人提供的材料经公安机关核实不符的或无法证实是旅客本人的;无法通过公安网络查询申请人信息的,公安部门都不会给予办理。

【责任编辑: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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