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购销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藁城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杨建辉在购销八宝粥时提供不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工商部门立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月5日再次检查时,杨建辉仍未改正。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藁城工商局对其实施罚款1万元的处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