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读者来电:
石家庄第四医院的一名女会计,刚刚病愈就捐髓救人。
本报首席记者 王凤伟 调查:
36岁的赵欣,是石家庄第四医院的一名女会计。上月初,她因生病不适合捐献而无奈推迟捐髓。本月3日,身体刚刚恢复的她兑现生命承诺——用爱相“髓”,进行生命传递。
2011年,赵欣在一次献血时加入中华骨髓库,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时隔2年,2013年5月10日她接到红会的捐髓通知。“当时挺激动的,因为毕竟配型成功几率很小。”赵欣回忆说。6月15日完成体检后,她时刻注意清淡饮食,加强锻炼,准备捐髓。意外还是出现了。因为捐献时间是根据患者的病情而定,7月2日,中华骨髓库河北分库通知赵欣要采集造血干细胞,而当时她正患病,如果捐献很可能对她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工作人员及时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建议停止为患者捐献。赵欣得知后,坚定地说:“我一定要对患者负责,只要答应的事只要我能捐献我就一定坚持到底,只要我身体恢复了马上实施捐献。”
7月24日,身体刚刚恢复一点的赵欣,迫不及待地通知中华骨髓库河北分库,要求为患者捐献,兑现承诺。8月3日7时45分,赵欣躺在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输血科采集床上,开始正式采集造血干细胞。伴着血细胞分离机低声的运转,血液开始在赵欣体外进行循环,而造血干细胞悬液开始流入采集袋。
采集过程中,7岁儿子毛毛也来到现场为妈妈助阵,加油鼓劲。看到妈妈胳膊上扎着针,有些内向的小家伙认真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真勇敢!”听到儿子的表扬,赵欣的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11时30分,经历了近四个小时采集,赵欣成功捐献了203毫升造血干细胞悬液。昨晚,赵欣捐献的“救命血”顺利飞往广州,输入白血病患者体内。
赵欣也因此成为我省第154例、全国累计第3621例“捐髓英雄”。
赵欣朴实地说:“挽救一个人也就是挽救一个家庭,虽然我不是临床一线医务人员,但身为医疗系统工作人员,只要能救人,肯定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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