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敬照)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省教育厅日前首次联合印发《致大一新生的公开信》(下称公开信),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大一新生。公开信明确提出,今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大一新生,可以按照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标准条件应征入伍,入伍后享受在校大学生相关优惠政策。
今年是实行夏秋季征兵工作的第一年,根据2013年征兵工作安排,公开信提出,有入伍意愿的大一新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或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报名,按照当地统一安排参加体检、政审。定兵后,由学生家长持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为其注册并保留学籍,办理学费资助事宜。
公开信中,省征兵办和省教育厅还详细列举了大学生入伍参军的相关优惠政策,如可参加士官选取、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等,也列举了退出现役后,大学生士兵可以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省征兵办和省教育厅还给学生们计算经济账:一名大学生士兵(本科4年)服义务兵役2年,经济补助项目(不含养老保险)累加(以2012年全省平均为例,各地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农村在校大学生士兵可获得补偿约6.6万元,城镇在校大学生士兵约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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