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路 通讯员杜俊颖)为更好地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日前,衡水市环保局制定出台了《衡水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规定》,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000元奖励。
据了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衡水市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可通过拨打12369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或到市环保局环境污染举报中心进行来人来访举报,环保部门将对举报人基本信息和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登记。
根据举报案件的性质、内容,经环境执法部门现场核查属实后,按规定向举报人发放100元至5000元奖励。同时,举报环境污染案件被查处后,违法企业再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的,公众可以继续举报,经查实后可再次获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