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刘涛 实习生 钱越
7月5日13时许,在南高营新建十三中建筑工地,一名四川打工男子为了受伤治疗期间的误工费、医药费,爬上30多米高的塔吊。高营派出所阳光桥警务站民警经过两小时的劝说,终于将其劝了下来。
7月5日13时许,在南高营新建十三中建筑工地,一名男子爬上了约30米高的塔吊,施工人员发现后报了警,高营派出所阳光桥警务站民警随后赶到现场。
据记者了解,塔吊上的男子是来自四川西昌的白先生,29岁。今年4月26日,他在该工地务工时不幸受伤,导致脚后跟骨折,受伤后立刻入院治疗,直至最近康复才出院。
7月5日上午,白先生通过工头找到了一名工地负责人,想要谈谈赔偿事宜。“他自己算了一笔账,以前正常工作时,每天230元,住院两个多月,按照3个月算,这是一笔误工费,再加上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等,总共想要工地赔偿3万元。”据姜警官介绍,当日的谈判失败了。“负责人表示,在他刚刚受伤入院时,工地方曾经拿出2000元来补贴。工地方还表示,就算是赔偿,要得也多了点,谈好了可以给,但是不应该是这个数目,所以仍在与他谈。”事情还没谈拢,白先生一气之下就爬上了塔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