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杨佳薇)昨日记者获悉,为顺利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意见》,石市将继续为2013年高校毕业生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即日起,凡在石市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的单位均可报名申请。
据悉,此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将以实现就业为目的,因此,此次见习岗位征集主要面向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企业。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须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要填写《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据了解,见习岗位将主要针对石市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要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见习单位每季度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的基本生活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资金由见习单位和财政共同分担,见习单位负担150元,其余由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