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均为1:1。如果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投档比例超出1:1,首先根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市2中、6中、12中、38中、师大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招收的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其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高中招收的音美类别考生均为特长生,其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该校公助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分配生录取后要公示
市区共有2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包括石家庄市1中、2中、4中、5中、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54中、师大附中、精英中学。
录取办法为: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所填报志愿,确定每所学校统招生分数线。按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第二次统一录取,此时,第二批四个志愿将按照“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分配生录取结束后,市考试院会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将各招生学校的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燕赵晚报记者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