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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各县(市、区)将全部建设避难所

    河北新闻网讯(刘玉静)日前,廊坊下发《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规划建设一个应急避难场所,每个应急避难场所能够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万人左右,并配齐各类配套设施。

    避难所应设置应急指挥管理设施,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发放、供水、供电、通信、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消防、排污、垃圾储运、厕所、通道、标志、停车场等设施,并在周边主干道、路口设置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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