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建立文化艺术的生产与创作机制。文化艺术生产与创作机制,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特别是在具体的机构设置、科学研究与管理、市场规范、学术评奖等方面,都应着眼于为那些弘扬主旋律的文化艺术作品提供充分展示的舞台和空间。建立文化艺术生产与创作体制,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要保证全体文化艺术工作者对省文化重大项目与活动的知情权,不断增强全省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参与积极性。要不断创新文化艺术活动的形式和载体,注重文化艺术作品的学术性、时代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艺术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创新文化艺术走出去模式,促进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发展文化艺术,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当前,我省文化艺术传承的主要载体是文艺工作者,包括省文化艺术单位的创作者、大中小学的文化艺术教育者、职业艺术工作者等。其中,省级艺术单位的创作人员是推动我省文化艺术发展的核心力量,大中小学的文化艺术教育者是普及力量,职业艺术工作者是活跃力量。发展我省文化艺术,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在大力培养省内优秀人才,利用好三方面力量的同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多渠道吸引省外高层次人才,争取造就一批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
(本文系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委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