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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通报1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附名单)

    平乡一渗碳厂违法生产案

    □违法事实:

    平乡赵俊山渗碳厂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土法窑炉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严重。

    □处理意见:

    平乡县政府组织当地乡镇、工商、环保、电力等部门,对该企业依法实施了关停取缔;当地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赵俊山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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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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