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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六旬老父为救儿子欲捐出惟一健康肾脏

    然而,河北医大二院的主治医生告诉他,在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一般都不建议捐献器官,出生于1949年的范米贵老人年龄太大,不符合器官捐献伦理,不能给儿子捐肾。

    4月初范米贵老人自行去市二院做了检查,发现单侧肾囊肿,即使如此,他还是想把另一侧健康的肾脏捐给儿子。“只要能救得了儿子,我的命算不了什么!”医生反复向他解释,不是不愿意给做手术,而是如果这样做了,不仅对老人身体损害很大,而且还违反医疗规定。

    没能捐成肾脏,老人把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剩下的选择只有社会肾源。然而,在前期治疗过程中,仅仅每周三次的透析下来就得一千五六百元,算上其他杂项,每月四五千元的固定医药费,早已将这个家庭拖得山穷水尽。听说社会肾源需要19万元,范喜双一度想放弃治疗,在别人的劝说下才又重拾起求生的希望,去做了配型。然而根据估计,至少要排两年队,才能有合适的肾源。

    山穷水尽无奈求助

    现在,范喜双一家人的收入来源,只有他妻子郝瑞英的工资。郝瑞英在灵寿景区的工作,每月收入只有1400多元。去年8月范喜双生病后,郝瑞英每周要两三次陪他去河北医大二院做透析,只好请了假,没去上过班,直到今年4月,因为实在负担不起医药费,范喜双转到了相对较便宜的县医院继续做透析,郝瑞英才能抽空上班。以前每年冬天,郝瑞英都会随丈夫在石家庄市的一些物业公司找点活干,现在为了照顾丈夫,也没法再去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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