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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河北省帮扶村全部完成“四清、净化”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河北省环保厅日前公布的《河北省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四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按照省委要求,今年8月份,河北省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将全部完成“四清、净化”任务。通过环境集中整治,全力改善村庄“脏、乱、差”环境面貌,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开展,建设一批天蓝水净、地绿山清、村容整洁、舒适宜居的美丽村镇。

    按照部署,帮扶村将先行做好“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路障、清庭院),实现“净化”目标,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可同步推进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积极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舒适宜居的美丽村居。

    《方案》提出,将重点对村街路口巷弄、田间林地路旁、河渠沟塘沿岸、村民饮用水源周边、农贸市场、学校企业、旅游景区等关键地段的垃圾,进行全面、彻底、限期清理。同时,推进垃圾集运设施建设,村庄生活垃圾做到定点收贮、定时清运、集中处置。清理后,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在视线可及范围内,无杂物乱堆、乱弃现象,做到村街村貌整齐洁净。通过采取综合整治,达到村庄整洁卫生的目标,并推进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四清”成果,实现环境整治经常化、长效化,达到村庄“净化”目标要求,村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方案》要求各地以县为责任主体,以乡(镇)为实施单位,在6月25日前,制定所辖每个帮扶村的“四清、净化”具体实施方案,逐村确定帮扶村实施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关键部位、工作进度和任务分解,以及责任落实人员等。7月30日前是“四清、净化”的集中实施阶段,省环保厅将在8月20日前,组织对各市帮扶村“四清、净化”进行综合验收。对工作积极主动、力度大、成效好的市、县(区),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将限期整改;经督办仍无改进的,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清、净化”任务完成后,各设区市政府要研究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各类设施正常运行,巩固“四清、净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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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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