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把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路径,充分挖掘工业、农业、生活三方面减排潜力,力争三年内达到单位产品排放强度下降50%,现役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部取消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烟气旁路,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全面实施脱硫改造。
打好重污染企业取缔关停攻坚战。继续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流域、区域、行业限批,挂牌督办及限期治理制度。对小电镀等“十五小”、“新六小”重污染企业坚决依法取缔,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加强公休日、八小时以外时间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错时检查、突击检查。
打好能力建设攻坚战。廊坊市还将在全市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察体系,在建成全国一流的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的基础上,加快县级环境监测站达标建设,今年全部达到三级监测站标准。同时,加强空气监测点建设,年底前完成各县(市)监测点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据介绍,廊坊市将强化基层环保职能,在乡镇、省级以上园区建立环保所,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环保工作,配备2至3名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环保工作。三年内,全市每10平方公里至少配置1名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建立起网格化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环境监管和督查责任不清、不落实的问题,形成市、县、乡、村、企业为主体的“四级网格、四级管理、五级履责”体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生存的底线,是发展的底线,也是党纪政纪的底线。”廊坊市市长冯韶慧介绍,该市将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政府、部门按照规定实行问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区域实行黄、红牌预警制度和项目限批制度,对环保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环境违法企业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重点环境企业开展环境等级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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