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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出台规定:节假日补课 校长一律免职

    节假日补课校长免职

    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午休时间等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严禁拖延上课时间;课程安排的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分配到学科,任何老师不得利用自习时间上课或集体补课;不得组织走读学生参加在校晚自习。在职教师不能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也不能进行有偿家教。

    凡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变更法定休假时间的,一律视为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行为。一经查实,即对学校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对公办学校校长一律作免职处分,对民办学校,当年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对违反规定超量布置家庭作业、参与集体补课和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以及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当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及参加评优、评先、评特等活动。

    义务教育入学不得考试

    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小学入学招生不得对儿童进行数学能力和识字能力的测试;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培训班;不得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名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活动,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学校不得为学科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

    各地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除组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外,各县(市、区)不得在初中其他年级组织统一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不得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燕赵都市报记者 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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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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