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周健波 记者高薇)6月12日,河北高速交警藁城大队查处一起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扣12分的严厉处罚。
当日,正在辖区警务区执勤的藁城大队秩序三中队民警检查车辆时,一辆粘贴有临时号牌的安徽籍重型半挂牵引车欲快速驶出高速,见此情况,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司机面对民警的询问磨磨蹭蹭,明明就装在身上的驾驶本,却以找不见为由,在驾驶室翻找约10分钟。最终,经民警核查,该司机只拥有一个B2的驾驶本,根本不具备驾驶牵引车的资格,属于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按照“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罚款500元,扣12分”的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