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赵建)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今年河北省确定了1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目前已预分至各县(市),按照要求,10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目前,河北省正在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农村危房改造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然而,部分地方农村危房改造还存在政策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项民生工程的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各环节工作,6月3日,河北省住建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建立符合条件的危房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全面掌握当地危房情况。在此基础上,落实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资金发放公开、实施情况公开、信息档案公开“六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规范各环节行为。
在资金使用、基本标准等方面,省住建厅提出了严格要求,当年补助资金必须按标准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并及时足额发放到危房改造户;2012年及以前实施的危房改造,各级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对农户的改造补助,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新建或维修均应达到如下标准: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一般2至4间、不低于40平方米;墙体强度达到标准,一般设置构造柱和圈梁,达到抗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