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闻网6月10日讯 承德市对“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有关救助条款进行补充调整,加大救助力度和救助范围。
此次补充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在活动当期经省内三级医院首次确诊为四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救助标准在原有规定比例上再提高10%;个人负担部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诊疗目录,并达到60000元以上的(含60000元),在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大额救助10000元。在下一期救助中仍继续按原救助标准进行救助。
据了解,四种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血管支架术(主要是指冠脉支架、脑血管支架、肾动脉支架、大动脉支架等)。
参加互助活动当年首次被确诊为患有上述疾病的捐款会员,在上报申请救助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省内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入院记录、诊断证明、手术报告、病理报告、首次透析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此次补充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承德市“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和承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承德市“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暂行)》再调整补充规定的通知》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