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印发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

    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率常年较低专业将缓招或停招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敬照)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拓展就业渠道、转变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要切实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将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相挂钩,对就业率常年较低的专业缓招或停招。同时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35.18万人,比去年增加1.6万人,各高校签约就业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就业形势严峻。通知要求,各高校要积极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主动宣传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以及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地落户等优惠政策。要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进行重点扶持,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团队做好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力争孵化一批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社会影响大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有效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确保就业签约和就业统计数据的客观、准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同时,要做好校园招聘活动的安全规范管理,认真审核用人单位资质,防止传销诱骗和招聘陷阱。

    此外,各高校要大力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要将特困家庭毕业生作为帮扶的重点,针对学生自身特点和求职意愿,开展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要优先安排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实习实践和技能培训,重点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就业。要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求职帮扶制度,各高校要从校内设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河北新闻网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高薇】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联系方式:18931159383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