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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管局发布夏季交通安全提示

  白天连续驾驶长途客车不得超4小时

  河北新闻网6月3日讯(河北日报通讯员杨华生 记者薛惠娟)随着夏季气温升高,车辆发生自燃、爆胎等事故几率增大。同时夏季天气多变、雨天增多,对行车会产生不利影响。河北省交管局今天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夏季行车安全。

  针对夏季驾车易疲劳的情况,省交管局提醒,司机要保证睡眠充足,注意劳逸结合。驾驶长途客车,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夏季夜间行驶车辆增多,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完好,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要长时间占用内侧车道,防止车辆被追尾。

  同时,夏季驾车出行,勿贪图舒适和凉快而不系安全带或穿拖鞋驾驶、边开车边吃冷饮等,以免影响行车安全。行车途中长时间使用空调制冷,会造成密闭车厢内空气混浊,容易头晕倦怠,宜每隔一段时间打开车窗透气,保持良好通风。

  雨雾天能见度降低,省交管局提醒,要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在湿滑路面行车,降低车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行经积水路段时,应跟着前车路线行驶。遇有情况不明或积水较深路段,停车观察或绕道行驶。

  夏季车辆易爆胎,注意检查轮胎磨损程度和轮胎气压,发现轮胎老化、鼓包、龟裂等应及时更换,轮胎气压不宜过高或过低。一旦发生爆胎要保持车辆直线行驶,缓慢减速停车。夏季气温高,加强车辆日常检查、保养,避免车辆长时间暴晒,不要在车内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并随车携带灭火器。及时检测车辆蓄电池,避免蓄电池的电极和内部零件在高温下氧化,导致蓄电池缺电,损害发动机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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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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