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王建华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加快高校的专利、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对推动“创新型河北”建设,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我省跨越赶超具有重要意义。
推动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打破高校技术转移的体制障碍。一是把技术转移、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绩效,列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可以借鉴天津市将40%至60%以上的职称名额专门用于参与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教师的做法,调动教师参与技术转移的积极性。二是明确鼓励高校师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创业的教师,免于考核,学校在工资、职称等方面为其保留2至3年的正常待遇。学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申请保留学籍,并纳入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体系,其创业的时间,可计入学时。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高校技术转移。一是鼓励和支持高校建设一批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高校结合地方产业,特别是高新区、工业园区,建立地方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高校人才,转化高校科研成果。鼓励高校与企业成立形式灵活的技术联盟,实行协同创新,推动校企技术对接。二是加大对高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扶持科技成果评定机构、科技担保机构、风险投资等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三是加强对技术转移专业人才的培养,为高校技术转移提供人才支撑。建议政府每年设立技术转移培训基金。四是强化税收政策的激励功能与优惠政策的落实。建议将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列入可单独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范围;在高校师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初创期,在税收方面给予免征或退还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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