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记者 郭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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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几起电梯事故让人“闻梯色变”,这些事故的背后除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还有如何加强电梯“超龄”运行监管问题。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09年,我省拥有电梯28418部,截至今年3月31日,全省拥有电梯85768部,4年增加了逾2倍。电梯数量飞速递增的同时,设备老化问题逐渐显现,据统计,目前全省在用电梯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已超过500部。业内人士指出,这些“超龄”电梯由于出厂时间早,技术落后且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而由于维修资金不到位,电梯被迫带“病”运行,易导致故障频发威胁群众生命安全。
那么省内“超龄”电梯运行现状如何?如何消除老旧电梯的安全隐患?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超龄”电梯数量高增长,监管力量不足现盲区
最近省质监局在省会检查电梯安全的时候,发现省内一家综合性医院的电梯没有监督记录,恰恰其中有使用时间超过15年的“超龄”电梯。
据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李强介绍,截至目前,我国乃至国际上没有法律、行规明文规定电梯寿命。去年,省政府出台《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规定》首次提出,电梯使用时间达到15年,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鉴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作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