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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四房并轨9月底前出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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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轨 从“两房”到“四房”

    去年,石家庄、廊坊、邯郸三市作为河北省的试点,已实施廉租房与公租房“两房并轨”。

    石家庄市试行的“两房并轨、租售并举”制度,是把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整合统称为公共保障房,按照“计划分别上报、统一规划建设、统筹筹集资金、租金梯度保障、统一管理运营”的原则并轨建设和运行。在优先保证住房困难家庭承租权益的前提下,租赁期满两年后,承租家庭可自愿申请购买其承租的公共保障房。

    我省日前下发通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对已实施“两房并轨”的城市将实行廉租房、公租房与经适房“三房并轨”,有条件的地方还鼓励实行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四房并轨”。

    ■文/本报记者田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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