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河北调整完善新农合 20种大病严格执行“出院即报”

    目前纳入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20种大病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中华慈善总会指定的我省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医学评估24家定点医院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邢台市人民医院、邯郸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中心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开滦总医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秦皇岛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一医院、廊坊市中医医院、廊坊市人民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

    20种大病患者享受新农合救助补偿可“三步走”

    1、确定诊断:在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县级以上新农合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确定诊断(艾滋病病人须由具有艾滋病确诊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

    2、机构选择:原则上由患者自主选择由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省、市、县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重大疾病病人就诊必须填写《河北省重大疾病救治审批表》并经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3、费用结算:病人出院时,住院费用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只交纳自付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而后按照规定的时限与程序,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病人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审核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并将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资金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李莎】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联系方式:18931159383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