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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013年中考首次实行网上阅卷

中考招生严禁虚假宣传

为了保证各学校公平竞争,今年石家庄市将进一步加强中考招生宣传管理,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学校可以重点宣传本学校的先进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风采、育人模式、办学优势和特色、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但严禁虚假宣传。

各普通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本校内设立咨询站,不得到其他学校、场所设站或派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各咨询站招生工作人员要佩戴标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的标志上岗,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业务,严禁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到各县(市)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派教师到学生家里做工作、搞宣传。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包括招生咨询、招生广告、学校简介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途径进行的广告宣传,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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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加分:优惠条件不能累加

本报讯(记者郭鹏)今年,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依然对部分群体考生给予优惠条件和加分照顾。其中,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且在报考当年经过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照顾20分。2011年秋季进入初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由原来的在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

此外,烈士子女照顾16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按石家庄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都可照顾8分;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学生奖励5分。

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上照顾分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一律由招生部门负责在媒体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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