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地铁潜行 石家庄“地下消费”或将成常态

    五问:地铁建设过程中如何进行商业开发?

    200米范围内商业开发收益全部用于地铁建设运营

    为加强石市轨道交通土地储备,最大限度地获取储备土地收益,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在2011年5月24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将轨道交通站点周围土地划分为三个层次:

    一个是200米的核心控制权。该范围为地铁核心控制区,其商业开发收益将全部用于地铁的建设和运营;

    二是500米的优先收储权。该范围内的有价值的地块要优先收储,依法进行商业开发;

    三是1000米的规划控制权。该范围内项目的用地审批、出具选址意见及规划条件时,须征得市轨道办的同意。

    按照45号文件,市轨道办将结合地铁建设,在部分商业价值较高的地段进行车站上盖物业开发,同时,选择有价值的地块优先纳入土地储备计划,采取自行开发或联合开发模式进行商业开发,为地铁建设及运营提供补充资金。(燕赵晚报记者秋凌、冯月静)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孙婷】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联系方式:18931159383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