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各设区市质量兴省和名牌战略工作实行新考评办法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尹克强 记者郭东)从河北省质监局获悉,今年起,河北省对各设区市政府的质量兴省和名牌战略工作实行新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绩效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考评,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和质量工作成效21项考评指标———
质量目标共8项,包括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产品质量合格率,重点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产值率,名优产品产值、利税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例增长率,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游客满意度。
质量措施共6项,包括市县政府落实质量兴省战略、建立质量奖励制度、落实质量工作相关经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发展投入、区域质量水平提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情况等。
质量工作成效共7项,包括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含服务名牌)、省级以上服务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河北省著名商标、建筑工程鲁班奖、省优质工程的数量情况等。
据介绍,河北省将督促各设区市建立实施市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将质量与名牌工作经费及产品、工程等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考核中,发生被国家、省立案调查的食品、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事故),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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