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去年11月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要点》,根据“要点”,“十二五”期间,石市将通过建设低碳新区、低碳交通、每年人工造林16万亩和封山育林200万亩、构建低碳产业体系等八大措施,打造低碳城市。
举措1·18家燃煤大户5年内搬迁改造
●加速能源结构调整,对既有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2013年6月底前全部拆除城区内155台燃煤锅炉。
●严格限制新建燃煤项目审批,5年内对城区内18家燃煤大户实施搬迁改造,全部进入产业园区或聚集区。
●对现有燃煤电厂开展节能技改,实施“上大压小”,发展热电联产。
●扩大洁净能源使用范围,2013年底前实现“县县通”天然气,省级及以上产业集聚区通天然气。
●在农村地区普及应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
●推进新乐市、元氏县、无极县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