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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承德等地部分山区频现野猪下山毁坏农田

  祸害庄稼赶不走,人捕野猪却违法

  野猪赶也赶不走,杀还不能杀——— 为了驱赶野猪,布开村的村民们用过不少办法:放鞭炮吓,炮声一响野猪就跑,炮声刚停野猪就回;用夹子夹,野猪总能绕开“埋伏”,根本夹不住;派人驱赶,机灵的野猪还会“打游击”……

  “别看野猪吃庄稼没法管,可人打野猪却违法!”杨石旦告诉笔者,最让布开村的村民们发愁的是,因为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不能随便捕杀。如今,村民们只能自发组成“护苗队”,每天晚上10多个人一起,不定时地在地里巡逻,驱赶野猪。但令村民们头疼的是,只要“护苗队”离开,这些野猪便又会回到田里,继续祸害庄稼。

  野猪成患,不仅村民着急,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也一直在寻求解决的良方。最近三年来,平山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杨烨明每年都要打报告,向上级反映村民们的请求。而对于布开村村民自制陷阱、夹子围捕野猪、狼群的做法,杨烨明并不赞成。“一方面治标不治本,另一方面也容易误伤群众。”

  “要依法捕杀野猪,不仅需要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还要由公安机关颁发捕猎证。”据杨烨明介绍,要捕杀野猪,首先需要判断野猪种群的数量,是否对当地居民造成了危害,是否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并报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向公安机关申请,由专业的捕猎队进行捕杀。“经初步估算,平山目前野猪种群的数量在200头—300头之间。”杨烨明对笔者说,“虽然已经对村民造成了一定危害,但对本地生态平衡的影响还无法统计。”对此,杨烨明也十分无奈。

  事实上,对于是否应该捕杀野猪,不少野生动物保护专家一直心存质疑:“一纸‘猎捕令’可能会打击人们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而且合法猎捕野猪一旦开始,会不会使非法捕猎者在利益的驱使下借机大肆‘屠杀’?”

  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农民利益急需“治本良方”

  在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农民利益之间,怎样才能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良方”?我省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认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由国家对因野生动物造成的农民利益损害,进行适度赔偿。

  “我们不反对保护野猪,可是我们的生活也需要保护!”采访中,这是村民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事实上,当面临野生动物侵害时,农民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方。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然而,笔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国家有法律,但由于地方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资金来源,目前这一法律规定很难在实际操作中真正落实。承德市滦平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乡长表示,有不少村民曾就野猪毁农田、狼群吃家畜补偿的事找过他,他能够理解庄稼对于农民、对于一个农村家庭的重要性,可是因为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案,财政上也没有这笔专用资金,所以迟迟无法帮他们解决。

  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破坏的地方补偿标准,何时才能正式出台?4月25日下午,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目前,《河北省野生动物伤害破坏补偿办法》草案已经出台,现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怎样才能破解野生动物“回归”带来的烦恼?“既应加快出台明确的‘刚性’补偿规定,也可划定一些‘柔性’的野生动物觅食区。”专家建议,可以在野猪、野狼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划定一块农业利用价值不高的区域,种植一些野猪爱吃的作物,放养一些野狼爱吃的小型禽类,用柔性的方法将野生动物吸引在这块区域,有了食物,野猪、野狼的活动范围就会相对集中,减少对附近村民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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