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内注册的“黄标车”不再办通行证
此次“黄标车”限行,仍将实行临时通行证制度:一、单位、企业、个人的“黄标车”,注册地在一环路外(维明街以西、体育大街以东、裕华路以南、和平路以北)、二环路以内区域,确需办理通行证的,到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办理临时通行证,并按照规定路线通行。其中,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持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或企业的需持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办理。二、单位、企业、个人的“黄标车”,注册地在二环路以外及一环路以内区域的,不予办理通行证。三、“黄标车”临时通行证的最长有效期为一个月,有效期满可以续办通行证(以旧证换新证)。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黄标车”通行证全部作废,之后将不再办理通行证。
关键词: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装有点燃式发动机、低于国Ⅰ排放标准(多指汽油车辆)和装有压燃式发动机、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多指柴油车辆),经环保检验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