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张丽)昨日上午,因交通事故住院的东先生的病房来了两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立案庭的两名法官,是专门到病房为东先生办理立案手续的。
3月24日20时,东先生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辆货车顺胜利大街由北向南行使至7420门口右转弯时,与骑电动自行车同向行使的他相撞,致两车受损,东先生受伤。
经交警大队调查认定,货车司机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67岁高龄的东先生在事故后经医院诊断为右小腿及右足软组织挫伤。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东先生的家人想到了运用法律武器。4月2日,东先生的妻子马女士来到了桥东区法院立案庭咨询,在立案庭同志细心解释和帮助下,马女士在当天顺利依法保全了肇事方陈某的货车。在保全期间,陈某并未来法院提出反担保,东先生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后续的医药费也越来越多。无奈,马女士再次来到桥东法院立案庭咨询,立案庭的同志在听到马女士的情况后,考虑到马女士年事已高又要照顾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丈夫,庭长郭冬来到医院在病房里为东先生办理了立案手续。
鉴于东先生目前状况,还同时为他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