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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134所县级公立医院将试点改革

    河北新闻网4月22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周洁)根据日前省政府下发的《2013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70%以上县(市、区)。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结合各设区市推荐情况,省卫生厅、省医改办和省财政厅联合确定了116个县(市、区)、134所县级医院作为2013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区)和试点医院,这些医院将从7月1日起同步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三部门要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注重发挥“价格、医保、政府投入”的联动作用,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比例,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切实构建县级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的机制。据了解,7月1日起试点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法人治理、支付方式、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

    改革后,患者负担是增还是减呢?对此,方案明确提出,医院要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为上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左右,县级财政补贴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省物价局也将组织召开“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统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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