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仝静海)近年来,我省秉承“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孤残儿童的保障力度,加快孤儿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十一五”累计向儿童福利机构投入建设资金1.29亿元,为1700余名残疾孤儿实施了康复手术。
“十一五”投入建设儿童福利机构14所
据了解,我省现有孤儿18169人,机构供养1960人。其中,11所设区市属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残弃婴1130人,56所县级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残弃婴830人。“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投入建设儿童福利机构14所,除11个设区市外,还将定州、任丘和藁城3所县级儿童福利院建设列入建设规划。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共投入12926万元。新建成的儿童福利院集“养、治、教、医”为一体,全面改善了孤残儿童的生活居住条件。
机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在加快儿童福利机构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我省不断提升孤残儿童保障水平。2011年,我省全面落实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
我省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四个一”(一表、一账户、一档、一协议)标准执行孤儿生活费发放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孤儿生活费专款专用。自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实施以来,中央、省级财政投入共计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