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敬照)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省教育厅4月17日下发《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逐步建立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
通知要求,每天下午放学前,学校主管教学的部门应逐一对各教学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本校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暂时没有校园网的学校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也可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通知要求,学生家庭作业公示栏应设在学校校园网主页或校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学生每日及节假日的家庭作业应在教师下班前更新完毕。同时,还要公示家庭作业的内容和作业用时。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示的作业都要标明大部分学生的预计完成时间,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
据了解,2013年暑期前,我省每个设区市至少要确定一区一县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各县(市、区)也要选择若干学校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真诚邀请家长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于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甚至继续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学校和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及时查处并给予通报批评,从根本上确保学生合理的作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