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20日,《晋绥日报》报道了华北人民政府在石家庄平山时期组织起草、酝酿制定的一项行政法规,即设立新中国首个“烈士节”的通令。4月3日,省会3位学者倡议石市率先设立“烈士纪念日”;4月10日,8位市人大代表酝酿相关提案,力挺3位学者的倡议。
4月11日,正在参加石市人代会的魏兵然等8位人大代表,将他们共同起草的有关石市率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建议,正式递交人代会会务组,并就石市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讨论。
“烈士纪念日”·讨论
设“烈士纪念日”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形式
市人大代表、市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魏兵然说, 21世纪的我国处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活美好的和平年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不忘记革命传统、牢记社会责任就成为了重要的一个方面。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有狼牙山五壮士精神、李大钊精神等。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如何去继承和发展这些革命精神。石家庄在全国率先设立“烈士纪念日”,不仅可以继承革命先烈的革命传统,同时还能提升公民社会公德意识,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教育形式。
市人大代表、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新宝认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目的,就是提醒和平年代的中国人,应该居安思危,以高度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奋进意识,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