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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企业退休人员4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养老金

    燕赵晚报讯(记者赵晓华)昨日,记者获悉,石市社保局已做好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即日起石市企业退休人员可到原所在企业或现所在社区查询、核对本人2013年调整养老金情况。今年4月份,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按新标准发放养老金,同时将补发今年1至3月调整养老金的增加额,并于4月15日前发放到位。记者了解到,2013年石市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将采取普调和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增135元。

    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可增135元

    这是河北省同样也是石家庄自2005年以来第9次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石市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河北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企业养老金调整方案,此次调整依然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调整增加;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计算公式为,上调的基本养老金=90元缴费年限×3元。比如,企业退休人员张某,在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的基础上,如果缴费年限20年,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每月可再增加60元,总共上调150元。

    依此计算,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此次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可增加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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