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杨佳薇)昨日记者获悉,石市社保局已做好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即日起石市企业退休人员可到原所在企业或现所在社区查询、核对本人2013年调整养老金情况。
据悉,今年是自2005年以来第9次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石市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河北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企业养老金调整调整方案,此次调整依然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调整增加;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90元+缴费年限×3元。比如,企业退休人员张某,在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的基础上,如果缴费年限20年,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每月可再增加60元,总共上调150元。
依此计算,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此次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可增加135元。
在普调基础上,六类人员的养老金调整还可享受倾斜政策。其中,最具亮点的是对老龄群体的“特殊照顾”,年满70岁及以上的老人可按年龄段享受不同级别的“高龄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