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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基层调解员吴保国24年坚守“一人司法所”

    独自撑着一个司法所

    今年年近六旬的吴保国是磁县观台镇人。1976年当兵入伍,1980年光荣退役后在镇机关工作,1989年到镇司法所工作至今。观台镇是个大镇,地处太行丘陵地带,本地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及外地流动人口有4万余人,按编制本应有三四个人才能撑起的司法所工作,由于财政困难、工资待遇低等原因,多年来一直是老吴一个人独撑。

    司法所工作繁琐复杂,特别是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没完没了,成天婆婆妈妈、唠唠叨叨却马虎不得,一件事情做不好,很可能便是一个大漏洞,会给社会埋下重大隐患。为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年365天时间里,老吴难得有一天时间空闲过,加班加点忙得团团转是他的家常便饭,无论严寒酷暑,还是逢年过节,他总是随叫随到,多少次因为工作,他放弃了春节阖家团圆、享受天伦之乐的机会。

    民誉“人民好公仆”

    吴保国在担任观台镇人民调解员期间,碰到再复杂、再疑难的纠纷,他总能使当事人从怒目相向到握手言和。

    2012年12月,峰峰矿区彭城镇的索某在承揽观台镇三街村吴某加工家庭彩钢瓦搭棚工程时,被房上高压线击倒在房顶上,先后送至观台镇卫生院和峰峰矿区总医院救治,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在调解这起民事纠纷中,老吴曾遭到索某家属的围攻,但在老吴多次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安抚、耐心做好情绪疏导工作、耐心倾听家属诉求的情况下,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进行协商并达成了补偿调解协议,当场赔偿。

    2012年7月,观台镇“蔬菜干货店”老板宋某,雇佣司机小宋驾驶私家车在经过磁县时村营供电所路段时,与村民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刘某当场死亡。经认定,司机小宋承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妻子的娘家召集百余人多次到观台镇宋某开办的“蔬菜干货店”讨要赔偿款,宋某被迫停业月余,在当地造成极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影响较大。经过老吴和当地派出所的多方协调,最终于2012年8月27日调解成功。

    像这样经过老吴调解的各类民间疑难矛盾和纠纷不胜枚举,因为老吴的敢于担当、公道正派,被当地村民誉为“人民的好公仆”、群众心中最美的“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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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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