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辉说,“婚姻考验期制度”,也称为附条件的调解和好制度,是对不符合判决离婚条件且被告坚持不离的案件,如双方存在缓和的余地,就劝解双方当事人再给予对方半年期限的考验期,使双方关系有缓冲的余地。
“我们近期做了一次回访,看到杨某全家人其乐融融地在一起,客厅悬挂的‘家和万事兴’字幅与3年前法庭上那不和谐的一幕形成鲜明对比。”何亚辉说,双方的家人都表示感谢,他们说,槐底法庭调解到位,考验期制度挽救了三个家庭。
倡导传统家庭美德的回归
“我们在向社会传播先进婚姻家庭理念的同时,也应倡导传统家庭观念的回归。”何亚辉解释说,80后夫妻的离婚率占据了离婚总数的一半,依我的工作经验来看,这与他们这一代人受我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观念的熏陶较少,自我意识过强,不明白自己在婚姻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有很大的关系。
邯郸小伙王某和石家庄女孩李某在读研期间相识相恋,毕业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是周围人眼里公认的郎才女貌,恩爱夫妻。但由于工作关系,两人一直分居邯郸、石家庄两地,周末节假日才能得以相聚。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就最终把家定居在哪个城市等事宜,两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个矛盾随着孩子的出生日益凸显出来。
去年7月,王某就“夫妻二人因各方面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槐底法庭提出离婚诉求。李某表达了不想离婚的强烈愿望,她说:“我们两人感情基础很好,又有了小孩”。何亚辉了解到,王某的母亲认为儿媳懒于做家务、不关心儿子,李某则认为婚姻是他们小两口的事,婆婆不应参与其中对自己指手画脚。